台電需要分區經營自我競爭
輸配電損耗太大,電廠建設抗爭,變電所抗爭,高壓電線抗爭,電廠買的貴,燃料買的貴,買電買的貴,各部會都要台電補助電價,是台電經營上一直克服不了的困難.
建議把台電切成六個公司,降低輸配電成本,降低建廠地方壓力,讓台電自己競爭.台電分割後未必需要民營化,分離競爭,讓市場決定公司屬性.電價高低,也由地方供需決定.台灣土地狹小,人口密集,輸配電損耗比其他國家高,必須從結構上縮小供電規模才能解決.台電建廠壓力與國人環保意識並不相稱,必須從結構上改變,縮小營業規模,與地方利益結合,才能共生共榮.發電,輸配電,維運是封閉領域,與醫療,學術研究類似,外人管不住,唯有分組自我競爭,才能確保進步.
把台電營業範圍劃分成北北基,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高屏,花東六區,各區自己發電,自己用.少把電浪費在南電北送上,別花冤枉錢去敦親睦鄰,不怕死的區域就蓋核電廠,要跟民營電廠買多少電,要買多少氣電供生的電,都隨意,要環保,愛用太陽能,也隨各區域自己決定,電不夠用讓六個公司自己訂價,互相買賣,台灣用電價值觀不必統一,台灣電價也不必只有一套標準,台電自己分組比一比,還是會進步.
台電自己不會印鈔票,經濟部又不掏錢,電費補貼優惠還不就是挪東補西,玩玩隱藏成本的把戲,補貼優惠還不就是拿某一群人的繳的電費去補貼另一群人.以前套上的老帽子工業報國還沒脫下來,現在再多套上環保節能減炭時髦的的帽子.
行政院各部會既然都喜歡政策補貼特定用戶電價,就請經濟部對行政院各部會打開投資大門,各部會需要補助多少,就請它們按比例增資台電多少,台電賺了錢,再按比例分回去,台電賠了錢,也請各部會按比例繼續增資台電.電價銷售,回歸六區不同的發電成本,不同的輸配電成本,與不同的維運成本,維運成本當然不能包含政策補貼.
分割台電這個建議長期來看不錯,但短期對台電有點危險.電網,電廠,辦公室,都不難分割,難在台電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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