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9日 星期日

CO2

CO2
從1988年起至今,台灣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成長未曾減緩。1990年台灣二氧化碳排放量約1.13億噸,到了2005年,排放量已達25423噸,佔全世界的1%(居全球第22名),而我國人口僅佔世界之0.3%。若再加上未完工的台塑一貫作業鋼廠二氧化碳排放量一年約為1,490萬噸,未完工的國光石化二氧化碳排放量一年約為800萬噸,兩者就佔了2002年全台灣二氧化碳排放量2.3億噸的10%,無異雪上加霜,要達到國家預定的減量標準之難度將更高。
京都協議為三十五國工業國應於2008~2012 自我約束 CO2 排放量降低 1990 年的 6%,也就是台灣 2008~2012 只能消耗 1.13億頓的 94% 亦即 10622 頓。台灣要減量25423-10622=14801 頓超額部分按比例攤減,要減量 58.21%中鋼使用 co2 2185 萬頓,目前 co2 每頓24 歐元*NT$ 48.2=NT$1157 中鋼共需 NT$1157*2185萬頓= 25,280,450,000 每年約需負擔 252 億 co2 稅,目前中鋼年營業額 1600 億,稅前毛利 600 億,負擔 co2 稅之後 獲利將降低為 350 億。
台塑六輕使用 co2 6755 萬頓,目前 co2 每頓24 歐元*NT$ 48.2=NT$1157 台塑六輕共需 NT$1157*6755 萬頓=78,155,350,000 每年需負擔 871.5 億元 co2 稅。台塑 1301 1144億/300億南亞 1303 964億/103億台化 1326 650億/102億台塑化 6505 3349億/416億台塑集團總獲利將由 300+103+102+416-871.5=49.5 億
台塑六輕四期共 co2 6755 頓未建之台塑煉鋼廠 co2 1490 頓台電台中火力電廠 co2 3700 頓台塑麥寮電廠 co2 2900 頓
台塑六輕相關佔台灣 co2 1/4 煉鋼廠完成佔台灣 1/3
1998 台灣鋼鐵總使用 co2 2776 頓 佔全國 14.5%未來台塑鋼廠燁榮鋼廠中鋼 2006 年產量 1023 萬頓 1023*2.136=2185 頓
2185*0.06*NT$ 48.2*32*10000=京都議定書》(又譯《京都協議書》、《京都條約》;全稱《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京都議定書》)是《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補充條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參加國三次會議制定的。其目標是「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準,進而防止劇烈的氣候改變對人類造成傷害」[1]。政府間氣候變化小組(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簡稱IPCC)已經預計從1990年到2100年[2]全球氣溫將升高1.4℃—5.8℃。目前的評估顯示,京都議定書如果能被徹底完全的執行,到2050年之前僅可以把氣溫的升幅減少0.02℃—0.28℃,正因為如此,許多批評家和環保主義者質疑京都議定書的價值,認為其標准定得太低根本不足以應對未來的嚴重危機。而支持者們指出京都議定書只是第一步[3],為了達到UNFCCC的目標今後還有繼續修改完善,直到達到UNFCCC 4.2(d)[4]規定的要求為止。京都協議文 http://unfccc.int/resource/docs/convkp/kpe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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