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5日 星期三

.tw 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構

2008/10/14 參加 TWNIC 在新北投舉辦的『2008 年 TWNIC 網域名稱爭議處理專家交流研習會』。

我不懂法律,也不是網域名稱爭議處理專家,只懂一點點網路,會後意見交流時傾聽法律先進意見有感撰寫此文。

.tw 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構

網路草莽,網路規定由使用習慣形成。網路草創於國防研究封閉網路,再擴大到學術研究網路,科林頓時代因美蘇合解,再轉移為提供民間生活網路服務。基於網路演變歷史因素,基於網路鬆散管理特性,網域名稱大致上採用先註冊先使用為原則。為求促進網路繁榮,吸引大企業上網,吸引既有產品上網行銷,網域名稱開始引進始保護企業名稱、產品名稱觀念。為求維繫網路秩序,開始引進禁止網域名稱惡意使用觀念。為求精簡網路目錄,開始引進域名稱僅登錄佔有不夠,還要實質使用,以釋出好用、好記的網域名稱給真正需要者。相對於電話,目前網路還處於發展期,需要各界推動,適度的搶註網域名稱可以推廣網路使用,過度的搶註網域名稱會扼煞網路發展,各國尺度拿捏,鬆緊並不相同。

基於 .tw 網域名稱早年並不收費,因此 .com.tw 嚴格要求公司登記。後期為與國際接軌,大致採用國際慣例低度管理,促進網路繁榮。

網域名稱當然要受法律規範,各國 NIC 引進快速低成本之爭議處理機制,目的在提供一個簡便處理方案維繫網路運作。

2008/10/14 台灣 NIC 域名爭議處理辦法、實施要點、補充說明大致參考參考國外ICANN WIPO,專家小組處理原則也大致參考國外ICANN WIPO。http://www.twnic.net.tw/dn/dn_h_001.htm 敘明目前可選擇『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台北律師公會』,處理時間 45~60 天,一名專家組成專家小組費用四到五萬由申訴人負擔,三名專家組成專案小組八到十萬由申訴人與註冊人共同負擔。從爭議處理辦法過程及專家背景可知目前台灣實際爭議處理成本遠超過目前收費標準,TWNIC 兩個爭議處理委託單位並未反應實際成本,僅考慮處理網域名稱爭議對爭議處理單位具有開創象徵意義,盡一份網路社會責任。TWNIC 也未視爭議處理是在維繫 .tw 整體網域秩序,受惠者是不僅是網域名稱爭議雙方及 TWNIC,而是包含了全體 .tw 網域註冊者,TWNIC 應視為 .tw 網域名稱整體服務觀點補貼爭議處理成本。目前爭議處理費用與成本會形成負擔的起法律程序、爭議處理的企業,佔了爭議處理單位的便宜。不直接收費,不直接獲利是網路社群特色,但網路應用利益來源不應來自特定對像,最少應該也由網路社群共同負擔。

網域名稱重要性因上網工具便利性提高而降低。例如 Email 之 reply 功能降低Email server 網域名稱輸入困難。例如 Google Yahoo 等 search engine 降低網站網址輸入困難。例如有些區域性常用網路應用直接使用 IP,因常用比網域名稱更容易記憶。例如有些應用使用網站次目錄,因共用可能使用簡潔的網域名稱。

網域名稱以正常使用為主,但目前網域名稱註冊僅有一兩成大量使用,有七八成僅是佔有網域名稱,並未使用,或僅作最低限度使用。註冊網域名稱而不使用,可能有兩類,一為避免特人誤用或惡意使用,二為待價而沽。知名企業通常會註冊一兩千個網域名稱,但僅使用一兩個網域名稱。網站服務業者會收集好的網域名稱註冊後,做低度利用,待價而沽。

由於爭議處理機制目的不在於取代法律訴訟,而在於降低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成本、加快處理時間。絕大多數網域名稱註冊登記後僅做低度利用待價而沽,期待利益通常稍低於爭議處理費用,但高於網域登錄費用每年八百元台幣。

猜測捨棄自行協商處理爭議,選擇爭議處理機制大多為大型企業,注重保護企業自身權益,知道如何爭取,也負擔的起自我保護費用的企業。根據 TWNIC 八年百餘件案例爭議雙方,大多數一方為跨國企業,極少數兩方均為國內中小企業競爭對手。共通特色為最少有一方負擔的起司法訴訟、爭議處理。

以現今搜尋引擎提供之關鍵字收費服務,費用遠比訴訟、爭議處理高,但使用搜尋引擎關鍵字服務的企業越來越多,遠遠超過域名爭議處理數字,因為搜尋引擎關鍵字替代服務,大致可以取代網域名稱與企業名稱、識別標章、產品與網域名稱關連,而且效益可以量化,不像網域名稱與形象相關,效益不明。

你賺錢,他補貼做工,我們不介意。我們關心收取服務費之後是否盡力維繫網路規律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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