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4日 星期四

電價計算公式

電價計算公式

經濟部說【電價計算公式】在民國 49 年經立法院審定通過,歷年電價調整均依此公式計算。民國 49 年審定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不可能適合 50 年後現在的環境。民國 49 訂定的【電價計算公式】,不可能考慮到幾十年後才有的民生累進電價,工業尖峰離峰電價,特種用電(離島、農業、學校、政府、交通)電價。經濟部歷任部長在處理【電價計算公式】因循苟且,明顯失職,要彈劾,要糾正。國際燃料上漲,電價調整確有必要,但這種關起門來胡搞的愚民電價計算公式,胡亂交叉補貼,決不合法。

電業法 62 條明白表示電費以度計價。電業法 60 條明白表示電價收入,抵償其必需成本,並獲得合理之利潤。電業法 59 條明白表示國營電業費率之計算,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 20 條之規定。國營事業管理法第 20 條明白表示國營之公用事業費率,應由總管理機構或事業機構擬具計算公式,層轉立法院審定,變更時亦同。

累進計價必須證明用量與成本成正比才合法。 除非民國 49 年的【電價計算公式】包含累進電價、尖峰離峰電價、特種用電電價,【電價計算公式】才不需要重新層轉立法院審定。

在立法院網站沒有找到民國 49 年立法院審定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遍尋網路資訊各黨立委無人見過民國 49 年立法院審定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經濟部長告知親民黨立委若按民國 49 年立法院審定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電價調整會比目前更高。親民黨立委並未取得民國 49 年立法院審定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經濟部說民國 49 年立法院審定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只計算台電每度平均售價。【電價計算公式】可以從民國 49 年沿用至民國 101 年,內容應該非常精簡。猜測民國 49 年立法院審定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只包含台電燃料成本、設備折舊攤提、維運成本以及保證獲利率。但未包含特種用電(離島、農業、學校、政府、交通)減價比例與攤提方式。民國 49 年立法院審定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應該只能稱之為【電價計算原則】,不能直接用來對用電人收費的東西不能叫【電價計算公式】。

民國 49 年台灣一般家庭還沒有冷氣、電視、冰箱、電鍋,家用電器只有電風扇和電燈。那個年代電價只分家庭用電、營業用電、工業用電三種。
第一台大同電鍋是在民國 49 年上市,電鍋普及要從民國 59 年才開始。
民國 52 年之前台北一般家庭還在使用煤球煮飯,農村到民國 60 年還在使用大灶燒材煮飯。
民國 50 年中油才在全省開賣桶裝瓦斯。
民國 53 年大台北瓦斯公司才成立。
民國 55 年開始為獎勵出口,賺取外匯,才開始設立加工出口區。

【電價計算公式】應該包含台電保證獲利率,是一年期定存加碼多少或十年期國債加碼多少,不應該像 IPP 固定的 20%。
【電價計算公式】應該包含設備折舊佔台電每度平均售價的比例範圍,例如每度發電成本的 15%~20%。
【電價計算公式】應該包含維運成本佔台電每度平均售價的比例範圍,例如每度發電成本的 5%~10%。
【電價計算公式】應該包含燃料購買成本與國際燃料行情的比例範圍,例如國際行情 -20% ~ +20%。
家庭用電應依台電平均售電成本加碼多少,例如加碼 10%。
商業用電應依台電平均售電成本加碼多少,例如加碼 20%。
工業用電應依台電平均售電成本減碼多少,例如減碼 5%。
特種用電(離島、農業、學校、政府、交通)應依台電每度平均售電價減碼多少,例如減碼 20%,且不應低於台電扣除法定獲利之後平均售電價格。
家庭用電、商業用電累進電價上下級距(例如用電量排名 0~20% 20~40% 40~60% 60~80% 80%~)。及費率加減碼多寡(例如 -30% -15% 0% +15% +30%)。
工業用電尖峰、離峰用電加減碼多寡。(例如 尖峰 +150%,離峰 -20%)

【電價計算公式】對某種用電減價多少,就要從其它用電加價補回來,不能像現在這樣胡混,掏別人的口袋做爛好人。

這才是民眾期待的【電價計算公式】,台電要提出用各種用電數據分析,經濟部要提出電費交叉補貼成效統計、電費交叉補貼效益評估,要讓大家知道哪些用電人補貼了哪些用電人,電價計算公式是拿一群用電人交的電費,去補貼另一群用電人,當然需要取得民意認同。

註:

民國 49 年 8 月 26 日立法院院會通過電價費率計算公式(內容不詳)

民國 58 年立法院第 42 會期決議台電公司之投資報酬率為 9.5% 至 12%

搞不好民國 49 年立法院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僅為
台電每度售價 = (每度燃料成本 + 設備購置成本 / (每年平均售電度數 * 折舊年限) + 每度維運成本) * (1 + 保證獲利率)

電業法  http://lis.ly.gov.tw/lgcgi/lglaw?@84:1804289383:f:NO%3DC701922*%20OR%20NO%3DC001922%20OR%20NO%3DC101922$$4$$$NO

國營事業管理法 http://lis.ly.gov.tw/lgcgi/lglaw?@84:1804289383:f:NO%3DC701934*%20OR%20NO%3DC001934%20OR%20NO%3DC101934$$4$$$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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