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6日 星期四

高鐵玩不下去了嗎?

高鐵玩不下去了嗎?

高鐵從來就沒有想玩到底,現在已經開始在找下台階脫身!

有人說高鐵唯一的希望是站場外土地的業外收入,高鐵也煞有其事的成立土地開發公司。但是我仔細算過,高鐵擁有的土地坪數,依建蔽率計算,依鋼構建築成本計算,如以天價每建坪月租金收入 NT$6000計, 還不能在 26 年特許年限內把站場外土地建物投資本身攤平,遑論以站場土地投資收入貼補高鐵建設成本。

若估算沒錯,從高鐵得標到二十六年特許結束,站場土地開發平均租金都不可能達到每月每建坪 NT$6000 元。不管是商辦、賣場、百貨、住宅、旅館、會議中心都不可能。電腦網路機房租金最高,但需求有限,建設成本是一般鋼構建築的五倍,更不可能用租金打平建設成本。若此為事實,當年台灣高鐵企畫書撰寫涉嫌詐欺,評審委員涉及專業能力不足,通車前後不斷連帶保證幫高鐵貸款的官員也涉嫌圖利。

若台灣高鐵一開始就沒打算在高鐵本業營運賺錢,就沒打算從站場土地開發賺錢,只想利用高鐵私人公司身份,指定廠商採購,合法賺錢。機電設備採購若不需經過開標,可以賺取指定廠商30% 毛利外的間接利益。土木建設若不需經過開標,可以賺取土木建設 50% 毛利外的間接利益。政府應該向原始股東追回高鐵歷年採購利益,再以違約為由立即取回高鐵自行營運,以更換方式根本改善屢次發生故障的轉撤器系統,避免重大災害發生,並向原始股東追究不良採購損失。

高鐵現有車廂不足以滿足當初投標規劃運量,高鐵行控系統也不足以滿足當初規劃運量,這部分也要向原始股東追補差價追究責任。

高鐵班次請參考舊文
高鐵站場土地請參考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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