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2日 星期五

萬芳抽水站與校園氣象網

萬芳抽水站與校園氣象網

台北市木柵水災關鍵在抽水站不該單獨使用約聘人員值班,未掌握即時氣象資訊,疏忽南部豪雨已經成災的警訊。

萬芳抽水站歸台北市工務局水利工程處管轄,事件發生後值班技工解僱、水利工程處長調非主管職,工務局長辭職獲准。

截至 100 年 12 月 31 日台北市有 64 座正式抽水站、21 座臨時抽水站,402 台抽水機,抽水量約 2093 CMS(每秒立方公尺),有 1140 扇閘、閥門。水利工程處正式編制員工 315 人,共有 8 個科,有 2 個科負責管理抽水站,管中山橋上游抽水站與閘門的是抽水管理一科,管中山橋下游抽水站與閘門的是抽水站管理二科,推估兩科正式員工僅約 50 人。

根據臺北市議會第10屆第2次大會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工作報告資料:抽水站管理一科、二科合計管理職員及專業技工共 306 人(抽水站管理一科 140 人、抽水站管理二科 166 人),替代役男 34 人。

水利工程處有八科,從編制表推估,管理抽水站的兩科共有科長有 2 人、股長有 8 人、助理工程員、工程員共有 30 人,幫工程司、副工程師、正工程司共有 22 人。平均一個工程司要管三個抽水站,一個工程員要管兩個抽水站。抽水站管理職員應為正式公務員(助理工程員、工程員),抽水站專業技工應為約聘僱人員,推估抽水站除正式公務員外還雇用了 250 個非正式約僱人員。

年度訓練是正式人員協同設備廠商技師針對約僱人員、替代役男實施教育訓練。
98年度定期訓練於 4 月 6 日至 4 月 21 日分四梯次實施。
100 年度定期訓練於 4 月 6 日至 4 月 19 日分四梯次實施。
101 年度定期訓練於 4 月 2 日至 4 月 13 日分三梯次實施。
推估訓練時間不含週六週日,每梯次訓練時間約為兩三天。

有人說年度訓練時間太短,技能不足,導致成災。抽水機比柴油發電機複雜又少見,若非原廠技師,即便是電機、機械科班出身,訓練再久,也無法精通。一般訓練只能做到按既定程序操作,抽水機操作程序並不複雜,兩三天的訓練綽綽有餘,重點是工作態度與敬業精神。公民營單位很難要求低薪資的約聘僱人員主動發掘問題,看環境調整工作,也不該期待低薪的約聘僱人員工作態度與敬業精神,必須輔以完整的稽核制度,或輔以升遷加薪做誘餌。

水利工程處大量使用約聘僱人員維運抽水站,平日看不出好壞,等看出好壞時早已經成災,用人制度不對 、稽核制度不足是第一錯。全球氣候變遷,未能掌握即時氣象訊息是第二錯。南部豪雨成災,不知警惕,未能比照颱風處理是第三錯。

推估平日常駐在抽水站值日、值夜的只有約僱人員與替代役男,工程員、工程司應為走動式管理,非常駐管理。颱風期間豪雨資訊明確,工程員、工程司、抽水站設備廠商的技師會整天、整夜巡查,非颱風下豪雨時應無特殊巡查機制。豪雨發生在 2012/06/11 23:00~24:00,一個小時就下了將近一百毫米(10公分)的雨量,若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有人即時查看台北市教育局建立的台北市校園數位氣象網站 http://weather.tp.edu.tw/ ,該網站沒有氣象預報,但有台北市各區 43 所學校即時瞬間雨量、即時累積雨量,查看一下萬芳國小即時氣象網站 http://weather.wfes.tp.edu.tw/ ,就能立刻知道萬芳國小前一個小時下了多少雨,萬芳國小當天累積雨量有多少。有了正確詳實的台北市各地區即時降雨資訊,不必等清晨四點半的氣象報告,在半夜十二點就可以知道台北市哪些地區有暴雨,一小時累積兩量已近百公厘,就可以調度優質人力,去最需要的抽水站做緊急處理。

註:
台北市工務局水利工程處編制表顯示該處編制有助理工程員 3~5 職等 52人,工程員 5~7 職等 63 人,幫工程司 6~7 職等 50 人,股長 7 職等 29 人,副工程司 7 職等 22 人,正工程司 7~8 職等 16 人,科長 8 職等 8 人。 解雇正式公務員有一定程序,市長無權不經程序宣佈解雇正式公務員,但約聘僱人員可根據合約以重大過失立即解聘。

台北市校園數位氣象網:
文山區有:辛亥國小、景美國小、志清國小、永建國小、萬芳國小 5 站
南港區有:南港國小、舊莊國小、胡適國小、東新國小 4 站
內湖區有:南湖國小、潭美國小、東湖國小 3 站
士林區有:溪山國小、三玉國小、福林國小、雨聲國小、至善國中 5 站
北投區有:北投國小、大屯國小、關渡國小、逸仙國小、洲美國小、泉源國小 6 站
萬華區有:龍山國小、新和國小華江國小 3 站
中正區有:河堤國小、忠孝國小、教大附小、忠義國小、國語實小 5 站
大安區有:新生國小、金華國小 2 站
信義區有:博愛國小、光復國小 2 站
松山區有:民權國小 1 站
中山區有:長安國小、五常國小、新興國中 3 站
大同區有:蓬萊國小、延平國小、大同國小、明倫國小 4 站
台北市共有 12 個行政區,每個行政區都有 1~6 個校園氣象站,全市共有 43 個站都能即時顯示雨量。
台北市校園數位氣象網是 IPV4/IPV6 雙模網站,由台北市教育局、教育部電算中心、TWNIC、交通部郵電司透過 IPV6 推廣計畫建立,多年來一直維持 80% 以上堪用率,是台北市最密集、最即時的公開氣象資訊。

2012年6月15日 星期五

智慧型手機

智慧型手機

2012 第一季全球最大手機製造商由韓國的 Samsung 取代芬蘭的 Nokia。2012/06/14 Nokia 調降財測,裁員一萬人,裁減生產線,裁減研發單位。

智慧型手機主要功能不是用來打電話,描述智慧型手機的用途,在可攜式上網電腦平台上,整合照像攝影功能,附加電玩功能,附加通話功能,是比較精確貼切的描述。

手機原名 Cell Phone(蜂巢式電話),最初以可攜式電話興起,後來廠商把手機再進化成視訊電話,可惜視訊電話功能不被市場接受,電話公司、手機廠商將智慧型手機閒置的頻寬,轉化為提供  Internet 上網服務,利用智慧型手機的攝影功能提供照像、攝影功能整合進手機顯示功能、上網功能,利用智慧手機型提供電玩功能,意外大獲用戶喜愛。

通話功能、照相攝影功能、上網功能、掌上電玩遊戲,都不是新創意、新功能、新技術。哪家智慧型手機能夠勝出,看使用介面是否順手,看觸控輸入是否精準,看螢幕顯示是否亮麗,看攝影照相功能是否犀利,看附加軟體是否充裕,看上網是否快速,看是否能夠利用小螢幕順暢瀏覽網頁、輸入資料,通話功能在智慧型手機排名很後面。

傳統手機廠商開發智慧型手機,電腦廠商開發智慧型手機,網路服務廠商開發智慧型手機,都希望沿用既有優勢,但似乎成果都不如預期。猜測智慧型手機買家大多是新用戶,即便是老用戶買家也對智慧型手機有新期待。智慧型手機首重使用介面好上手好使用,其次是顯示輸入功能要銳利,其次是要針對小螢幕上網特別加強調適。

相對於上網人口、手機用戶、桌上電腦數目、照相機數目,智慧型手機銷售成長空間還很大,但定位為口袋電腦的趨勢不會改變。智慧型手機發展過程告訴我們新技術未必形成風潮,提供使用者需要的整合服務才是重點。

2012年6月14日 星期四

電價計算公式

電價計算公式

經濟部說【電價計算公式】在民國 49 年經立法院審定通過,歷年電價調整均依此公式計算。民國 49 年審定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不可能適合 50 年後現在的環境。民國 49 訂定的【電價計算公式】,不可能考慮到幾十年後才有的民生累進電價,工業尖峰離峰電價,特種用電(離島、農業、學校、政府、交通)電價。經濟部歷任部長在處理【電價計算公式】因循苟且,明顯失職,要彈劾,要糾正。國際燃料上漲,電價調整確有必要,但這種關起門來胡搞的愚民電價計算公式,胡亂交叉補貼,決不合法。

電業法 62 條明白表示電費以度計價。電業法 60 條明白表示電價收入,抵償其必需成本,並獲得合理之利潤。電業法 59 條明白表示國營電業費率之計算,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 20 條之規定。國營事業管理法第 20 條明白表示國營之公用事業費率,應由總管理機構或事業機構擬具計算公式,層轉立法院審定,變更時亦同。

累進計價必須證明用量與成本成正比才合法。 除非民國 49 年的【電價計算公式】包含累進電價、尖峰離峰電價、特種用電電價,【電價計算公式】才不需要重新層轉立法院審定。

在立法院網站沒有找到民國 49 年立法院審定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遍尋網路資訊各黨立委無人見過民國 49 年立法院審定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經濟部長告知親民黨立委若按民國 49 年立法院審定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電價調整會比目前更高。親民黨立委並未取得民國 49 年立法院審定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經濟部說民國 49 年立法院審定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只計算台電每度平均售價。【電價計算公式】可以從民國 49 年沿用至民國 101 年,內容應該非常精簡。猜測民國 49 年立法院審定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只包含台電燃料成本、設備折舊攤提、維運成本以及保證獲利率。但未包含特種用電(離島、農業、學校、政府、交通)減價比例與攤提方式。民國 49 年立法院審定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應該只能稱之為【電價計算原則】,不能直接用來對用電人收費的東西不能叫【電價計算公式】。

民國 49 年台灣一般家庭還沒有冷氣、電視、冰箱、電鍋,家用電器只有電風扇和電燈。那個年代電價只分家庭用電、營業用電、工業用電三種。
第一台大同電鍋是在民國 49 年上市,電鍋普及要從民國 59 年才開始。
民國 52 年之前台北一般家庭還在使用煤球煮飯,農村到民國 60 年還在使用大灶燒材煮飯。
民國 50 年中油才在全省開賣桶裝瓦斯。
民國 53 年大台北瓦斯公司才成立。
民國 55 年開始為獎勵出口,賺取外匯,才開始設立加工出口區。

【電價計算公式】應該包含台電保證獲利率,是一年期定存加碼多少或十年期國債加碼多少,不應該像 IPP 固定的 20%。
【電價計算公式】應該包含設備折舊佔台電每度平均售價的比例範圍,例如每度發電成本的 15%~20%。
【電價計算公式】應該包含維運成本佔台電每度平均售價的比例範圍,例如每度發電成本的 5%~10%。
【電價計算公式】應該包含燃料購買成本與國際燃料行情的比例範圍,例如國際行情 -20% ~ +20%。
家庭用電應依台電平均售電成本加碼多少,例如加碼 10%。
商業用電應依台電平均售電成本加碼多少,例如加碼 20%。
工業用電應依台電平均售電成本減碼多少,例如減碼 5%。
特種用電(離島、農業、學校、政府、交通)應依台電每度平均售電價減碼多少,例如減碼 20%,且不應低於台電扣除法定獲利之後平均售電價格。
家庭用電、商業用電累進電價上下級距(例如用電量排名 0~20% 20~40% 40~60% 60~80% 80%~)。及費率加減碼多寡(例如 -30% -15% 0% +15% +30%)。
工業用電尖峰、離峰用電加減碼多寡。(例如 尖峰 +150%,離峰 -20%)

【電價計算公式】對某種用電減價多少,就要從其它用電加價補回來,不能像現在這樣胡混,掏別人的口袋做爛好人。

這才是民眾期待的【電價計算公式】,台電要提出用各種用電數據分析,經濟部要提出電費交叉補貼成效統計、電費交叉補貼效益評估,要讓大家知道哪些用電人補貼了哪些用電人,電價計算公式是拿一群用電人交的電費,去補貼另一群用電人,當然需要取得民意認同。

註:

民國 49 年 8 月 26 日立法院院會通過電價費率計算公式(內容不詳)

民國 58 年立法院第 42 會期決議台電公司之投資報酬率為 9.5% 至 12%

搞不好民國 49 年立法院通過的電價計算公式僅為
台電每度售價 = (每度燃料成本 + 設備購置成本 / (每年平均售電度數 * 折舊年限) + 每度維運成本) * (1 + 保證獲利率)

電業法  http://lis.ly.gov.tw/lgcgi/lglaw?@84:1804289383:f:NO%3DC701922*%20OR%20NO%3DC001922%20OR%20NO%3DC101922$$4$$$NO

國營事業管理法 http://lis.ly.gov.tw/lgcgi/lglaw?@84:1804289383:f:NO%3DC701934*%20OR%20NO%3DC001934%20OR%20NO%3DC101934$$4$$$NO

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

補貼離峰用電 545 億台幣成效何在

補貼離峰用電 545 億台幣成效何在

台電離峰發電成本大增,才是調漲電價真正原因.

6/10 電價漲了,誰可以告訴我們一年補貼離峰用電 545 億,成效在哪裡.補貼離峰電價增加了多少稅收?增加了多少就業機會?

這 545 億不是政府的預算,也不是國庫稅收,也不是台電國外投資賺來的錢,這 545 億是經濟部核准台電漲價,從民生用電,小型商業用電,以節能減炭做晃子,拿階梯電價溢收的電費,去補貼離峰電價.

使用離峰電價的產業大多是耗能產業,在徵人時都希望用基本工資雇到員工,這些產業已經不值得存在台灣,他們期待徵不到本勞,希望以基本工資雇用外勞,補貼這些產業會害台灣.

經濟部大員難道不知道傳統製造業已經不適合在台灣生存了嗎?難到不知道傳統製造業正是台灣 M 型化收入的元兇之一嗎?李國鼎時代定下來的電價結構,適合當年,完全不適合現在,因循苟且延用迄今,經濟部掌舵者會害慘台灣.

是誰給經濟部這麼大的權力,讓它可以不經過立法院,不受任何管制,不受任何監督,從用電人的口袋掏錢去補貼離峰用電?

台電調價公文講的很清楚 : 調價依據是 101年5月9日經濟部能字第 10104603410 號函.是經濟部在掏我們的錢去補貼離峰電價.

色老頭養小三還要編出一本爛帳來騙大老婆,詐騙集團掏空公司還要做假帳,經濟部威脅我們若不調漲電價,政府就要拿國庫的錢去增資台電.大家知道嗎?除了日本戰敗台電接收日本資產,後來台電接受美援以外,截至目前為止,政府不曾給過台電一毛錢,核四停停建建,六輸七輸,台電的錢,不管是建設,或是政策補貼,都來自大家繳的電費,台電補貼特定身份者用電,不是用政府的錢,全部是掏我們的口袋繳的電費,去做爛好人.補貼的對,也就算了,當年李國鼎敢大聲講補貼哪些工業,今天經濟部敢講清楚是哪些行業在接受離峰電價補貼嗎?敢讓老百姓知道便利商店,百貨公司,大賣場,觀光飯店,汽車旅館,豪宅,也在接受補貼之列嗎?

101/12/10 電價二次調整後,你我每年還要補貼 410 億離峰用電.

台電全年分時負載分佈,經濟部,能源局,台電不對百姓公開,但網路還是可以找到台電 100年逐月分時負載統計資料,成本推算如下 :

經濟部說台電平均售電成本為 $2.82
非夏月特高壓離峰用電每度收 $1.48(101年6月10日起) $1.75(101年12月10日起)
夏月特高壓離峰用電每度收 $1.56(101年6月10日起) $1.82(101年12月10日起)

台電核能發電裝置容量 5,000MW 每度單純發電成本 $0.66
台電燃煤發電裝置容量 11,000MW 每度單純發電成本 $1.42
台電油氣發電裝置容量 24,000MW 每度單純發電成本 $3.2

台電核能發電裝置容量,加上自己的燃煤發電裝置容量,加上民營電廠的燃煤發電裝置發容量,只有 16,000MW,超過離峰用電的谷底 21,000MW 有 5,000MW 之多,高成本的油氣發電約佔 24%,超過離峰用電的尖峰 28,000MW 有 12,000MW 之多,高成本的油氣發電約佔 43%,這些離峰負載都大量使用高燃料成本的油氣發電.台電離峰用電已經超過核能裝置容量,外加燃煤裝置容量很多,台電離峰發電成本已經不再便宜,台電已經沒有能力提供給離峰發電給民生用電.台電離峰發電成本大增,才是調漲電價的真正原因.

離峰的尖峰量 28,000MW 離峰的離峰 21,000MW

尖峰的尖峰量 33,787MW 尖峰的離峰 28,000MW


總平均單純發電成本每度 $1.93
經濟部宣稱售電成本每度 $2.82
發電成本外加輸配電,變電,維運,營業,核能後端處理,資本折舊分擔,每度發電成本還要外加 46%才是售電成本.

推算台電

夏月離峰售電成本每度 $2.01*1.46=$2.9346
非夏月離峰售電成本每度 $1.687*1.46=$2.4635

夏月尖峰售電成本每度 $2.21*1.46=$3.2266
非夏月尖峰售電成本每度 $1.9453*1.46=$2.8401

抽離民生用電離峰用量之後,推估採離峰計價之合約用量大約 17,500MW 每天八小時
101/06/10之後補貼總量
夏季離峰($2.9346-$1.56)*8*17,500,000*90天=17,319.96(百萬台幣)
非夏離峰($2.4635-$1.48)*8*17,500,000*270天=37,176.3(百萬台幣)
101/12/10 之後補貼總量
夏季離峰($2.9346-$1.82)*8*17,500,000*90天=14,043.96(百萬台幣)
非夏離峰($2.4635-$1.75)*8*17,500,000*270天=26,970.3(百萬台幣)

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

個人資料保護不能只靠法律

個人資料保護不能只靠法律

個人資料保護不能只靠法律,每個人都要保護自己的個人資料,收集個人資料的單位也要盡力保護收集儲存的資料.台灣個人資料收集單位不盡責,一般人不知道如何保護個人資料,是台灣個人資料保護不周延的原因.

之前因為業務需要,知道近年很多單位整批資料外流被濫用,起因為負行政責任者誤認為電腦萬能,電腦保管資料萬無一失,不知道是人在使電腦,人的惡習都會透過電腦表現.電腦資料複製成本低,速度快,正本與副本無異,每一份副本持有者都會認為還有其它副本存在,無法辨識資料從哪份副本流出,國內電腦處理比傳統資料處理資料更容易流失資料更容易被濫用.關鍵在電腦系統分析不周延,系統可靠度未經第三者評鑑,系統開發急就章趕時程,常態性趕進度,未按照規範處理資料.

歐美先進國家個人資料並未被濫用,國人必須檢討改進比對原因.

國內各單位收集的資料大多以明碼集中儲存,不透過應用程式介面,透過硬碟,檔案系統,資料庫,還是可以閱讀出資料內容,是最常犯的錯誤.

電腦資料必須分散分章分節加密儲存,直接透過硬碟,檔案系統資料庫,不能讀取資料內容,也不能竄改資料內容,檔案閱讀時間記錄,異動時間記錄,不能僅靠作業系統,應用程式必須另行儲存異動記錄,以確保經過合法使用授權.

未經授權的閱讀要記錄,還要能夠追蹤使用者.未經授權的異動,不但要能追蹤,還要能夠復原.

原理很簡單,執行也不困難,代價也不高.合法授權的資料閱讀異動,必須透過應用程式,才會有非作業系統記錄,才會有應用系統使用記錄.應用程式加密部分,必須由第三者持有,不能由系統開發單位持有,也不能由資料處理單位持有.加密不在長短繁簡,而在於由第三者掌控.

資料合法授權閱讀異動,必須透過應用程式分章分節加密儲存,資料異動必須保存紀錄及過程,以備未受權異動還原之用,資料必須週期性透過專屬應用程式備份,以備未授權異動還原之用.

政府單位業務需要調閱資料時,不能圖便交付整個複製檔案,而應該提供應用程式逐筆調閱並記錄使用者使用時間.若需要全面比對資料,必須由調閱資料單位提供過濾比對程式片段給資料保管單位處理,以確保資料即時性與資料庫不被複製,並維持資料調閱記錄完整.或交付完整資料檔案時普遍加註暗記,添加足夠的認證鑑識偽資料,資料流失後才能確認流失管道.

資料保存單位必須定期接受外部稽核系統開發運作是否符合資料保管規定.資料保存單位的監管單位必須抽測非授權異動調閱是否可以被發現及還原.對資料蒐集單位的要求並不過分,四十年前教育部委託撰寫的第一套大學聯招系統,現在使用中的刑事警察局系統,加密防竄改使用控管做得更多更完整,國內資料保存控管技術是不為非不能.

資料持有個人也要分門別類提供不同資料給不同收集單位,資料流失時可以鑑識出流失途徑.一般個人無法變更個人資料,但可以交付不同資料給不同單位,住址可以有不同書寫方式,戶籍地,永久住址,聯絡住址可以交互使用.門牌號碼可以用大寫數字全形半形.電話可以交叉使用不同的手機與市話甚至配偶子女的號碼交互使.Email 帳號可以選擇有多對一的服務按用途分別使用.當面簽名錄影錄音應該推廣,但應該拒絕影印身分證存證,拒絕無法鑑識時間地點的照像存證.

當交叉比對顯示出有單位遺漏個資,個人應該勇於提出訴訟要求賠償,經過一段時間調適國內個資保護就會恢復國際常態.

為 NCC 人事憂心

為 NCC 人事憂心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通傳會)由委員與常任文官組成.

NCC 的委員大多來自學校教授,NCC 要求委員任職期間必須專職,不能兼差.要教授不拿津貼容易,要教授中斷之前承接的研究計畫,不能繼續指導之前收的研究生很難.NCC 委員不是終身職,兩三年借調期滿,教授還是要回學校繼續研究繼續教職.

被推薦的委員大多是傳播新聞科系或電機資訊科系的資深教授,擔任 NCC 委員待遇比陽春教授好,但比資深教授整體收入只多一點點,願意跨刀幫忙的教授,不是為了待遇,都是為了推不掉的人情與使命感,畢竟教授中斷兩三年研究犧牲太大.提名後任職期間還要受到立法院的羞辱與凌虐,願意跳火坑的資深教授越來越少.

NCC 常任文官必須要有公務員任用資格,還要有傳播新聞素養或電信資訊素養.因為要管理新聞傳播電信網路公司,不能只有學術理論還要有實務經驗.

電信局與中華電信分家,新聞局即將解構,有實務經驗的常任文官會越來越少.

NCC 不做大改變,人事問題會越來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