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5日 星期一

ISP 強制交換費率

ISP 強制交換費率(20090615 接受聯合晚報電話訪問記錄)(未獲刊登)

Q:HINET 骨幹建制使用國家經經費,ISP 與 HINET 交換,不應收費,HINET 不當得利應該還給全體國民。
A:HINET 是中華電信的一項服務,中華電信目前是民營公司,官股雖是最大股東,但公司上市民營化之後,應照顧的是全體股東利益,不能僅以大股東的意見為主,大股東立場以不可損及小股東利益。若官股認為中華電信公司化時資產評估有誤,應循法律程序進行追討。若政府覺得需要一個國營電信公司,應該收購中華電信民股股權,屆時國營的中華電信公司愛怎麼補貼,補貼誰,只要立法院、輿論贊同,HINET與 ISP 交換資料比照遊戲橘子 gamania 1M 一個月倒貼 NT$3000 都可以。

Q:ISP 與 HINET 交換費用高於國際行情。
A:ISP 交換國際行情比國內低有前提、有門檻。參與交換的 ISP 要門當戶對,要是一個提供完整服務的 ISP。完整的 ISP 服務由四大要件組成,一為個人上網服務,二為 data center ICP 機房代管,三為專線用戶,四為全區自有骨幹,四大部分規模要自相稱,才是完整的 ISP。完整的 ISP 交換資訊,還要看 ISP大小,小的 ISP 要付給大 ISP 費用。完整的 ISP 大小差距小到一定程度,市場自然形成對等免費交換。國內外也有不完整 ISP,但具有強勢資訊,不但不付交換費用,對方還會倒貼費用。國外的 Amazon,國內的 Gamania 都是。

Q:國內有哪些 ISP 是完整 ISP?
A:因為國內各縣市、各分區電視 cable 只由一家獨佔,提供唯一電視收視服務,但對於建構 cable 上網,意願缺缺。美國、韓國、日本 cable 上網佔了六七成,國內 cable 上網佔不到一成。國內固網開放多年,各家固網全都忘了當初競爭特許時的書面承諾,目前台灣 last mile 90% 以上還是由中華電信提供,開放固網原意何在?NCC 應改檢討考慮回收固網特許。各家固網不建 last mile 網路的理由很可笑,建了不合算,所以不建,中華電信已經建了一套就夠了!不必建四套。當年核准成立的三家新固網,台灣固網被台灣大哥大合併,原始股東被強迫以市價退股,速博電信已經被遠傳合併,亞太固網公司被淘空,原始經營者避走國外,一屁股爛帳留給政府,目前亞太已經成為國營電信公司。國內 ISP不建康不完整的責任要算到 cable 管理失當,要算到固網管理失當頭上。中華電信在固網、在 ISP 沒有獨佔,固網不建康、ISP 不建康,和民營化的中華電信無關。

Q:國外取得免費交換的 ISP 有哪些門檻?
A:完整平衡的 ISP 四大要件都滿足,規模達到一定的比例。

Q:國內 ISP 除了 HINET 之外幾乎沒有完整服務。
A:除 HINET 之外幾乎在用戶上網服務部分都有欠缺。若國內 ISP 衝高使用量,即使向中華電信租用 ADSL、FTTB 電路也可以建構成具規模的用戶上網服務網。沒有建構具規模的 ADSL、FTTB理由不在第二類電信規範不週,而要檢討固網不建設 last mile 的問題,要檢討 Cable 分區獨佔問題。國內新固網(已經不新了)與 Cable 業者若有企圖心,可以提供比中華更具競爭力的上網服務,例如光纖到戶、電力線傳訊號、瓦斯管穿光纖、cable寬頻上網、無線 WIFI WIMAX 上網、手機上網。

Q:TANET 與 ISP 交換不收費,HINET 為何不行?
A:TANET 並非完整 ISP,除台大、淡江、交大外欠缺校外上網服務。各 ISP 前往 TANET 交換不是依靠法令,不是依賴 ISP 施捨,單純是網路社會自然形成的秩序。這三個學校校外上網服務規模不大,在 2000 人以下,每人校外上網年收費在 NT$2000 以下,並無補貼。使用不到十分之一個人力,不到一個機架的空間,校外上網收費與電路租金、水、電、房租、人事,都可以打平,這些學校向中華電信租用的電路租金因量小單價比 ISP 租的還要貴,實在不清楚 ISP 要多少的保證獲利才願意投資?TANET 交換有門檻,要北、中、南、東四區有適當的骨幹,交換時去回都不可以走 TANET,不能只在台北交換,要在全省一半縣市同時交換,交換頻寬要與骨幹頻寬相當,全省各區要全面交換,不能選擇性交換,交換去回都不能利用 TANET 骨幹。國內 ISP 有數百個,滿足 TANET 免費交換門檻的不到十個 ISP,其它 ISP 都是付費給這十個 ISP 代理與 TANET 交換。交換費用每月每 1M,在 NT$2000 左右。目前訴求與 HINET 免費交換的 ISP 自己也在向小 ISP 收取 TANET 代理交換費用,代為向 TANET 交換。收費的理由是代理與 TANET 交換會使用到 ISP 的骨幹,要分擔電路租金。以日前威邁思電信提供台北捷運試用 WIMAX服務為例,若以目前試用規模,若只在台北提供服務,若要求與所有 ISP 免費交換合理嗎?

Q:為何輿論一面倒的撻伐中華電信收取交換費用?
A: 民主社會訴諸媒體、輿論、學界謀求自己利益遊說各方,合情、合理、合法。台灣大電信等 ISP 團體為自己爭取利益,天公地道,天經地義。自己的看法,自己的利益,要自己想辦法表達、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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